诗篇 15

诗篇 15篇

概要

主题。——这篇大卫的诗篇没有任何题词表明其写作的具体场合,但极有可能它与第二十四篇诗篇一样,都是与将约柜迁移到锡安圣山有关。谁能侍奉约柜是极为重要的事,因为未经许可的人曾擅自担任此职,导致大卫第一次未能完成将约柜运到锡安的计划。第二次尝试时,他更加谨慎,不仅将抬约柜的工作分配给神所指定的利未人(历代志上15:2),还将约柜交托给主所赐福的家——俄别以东,他和众子孙在耶和华的殿中事奉(历代志上26:8,12)。属灵地说,这里描绘的是那在神的教会中如家一般安居的人,他将永远居住在主的殿中。他首要指的是耶稣,这完全的人;凡因恩典被塑造成他形象的人,也都属于此类。

结构。——第一节提出问题,其余经文作答。我们称这篇诗为“问题与答案”。

讲解

第1节。 问题。耶和华。你这至高至圣者,谁能与祢有交往?诸天在祢眼中尚且不洁净,祢责备天使为愚昧,那属血肉的人,谁能与祢这可畏的烈火同住呢?对主荣耀和祂殿宇、事奉者所当有的圣洁的敬畏,使谦卑的心灵发出这庄严的问题。天使们都以蒙面的脸俯伏敬拜,人怎能亲近呢?许多不思考的人以为亲近至高者是件容易的事,且在表面敬拜时不自问是否配得;但真正谦卑的灵魂常因极度不配而退缩,若不是因我们的主、我们的辩护者能永远以祂的义站立在天上的殿中,他们绝不敢亲近这圣洁神的宝座。“谁能住在你的帐幕中?”谁能被接纳为神家的人,在祂的帐幕下寄居,与祂亲密交通?“谁能住在你的圣山?”谁能成为锡安的居民,天上耶路撒冷的子民?这是个严肃的问题,因为并非人人都有此特权,甚至在信徒中也有与国度无份、与神无秘密交通的外人。按律法,没有一个属血肉的人能与神同住,因为地上无人能符合后文所述的公义要求。文中问题是向主提出的,仿佛只有无限的神才能给出令不安良心满意的答案。我们必须从帐幕的主那里知道侍奉祂的资格,受教后必明白,唯有我们那无瑕的主耶稣和凡被塑造成祂形象的人,才能蒙悦纳,站立在至高者面前。

无礼的好奇常想知道谁和多少人得救;若那些问“谁能住在你的圣山?”的人,能转而自省,这将更明智。作为神敬拜帐幕和高地的可见教会成员,应当勤勉察看自己是否有合适的心志,能成为神殿的住客。没有基督耶稣所赐的义袍,我们无权坐席于交通的筵席。没有正直的行为,我们不配在这不完全的地上教会中,更不能指望进入那完全的天上教会。

第2节。 答案。主借圣灵告诉我们,唯有具备某种品格的人才能住在祂的圣山。完全的圣洁只在那受苦之人身上找到,但圣灵也在祂的子民中成就这圣洁。此处未提信心和圣灵的恩赐,因为这是对外在品格的描述,虽见果实,根未必显露,但必定存在。留心这蒙悦纳之人的行为、工作和言语。“行事正直的”,他如走钢丝者般保持直立;若偏斜必跌倒,正如头顶篮子中装着珍贵易碎物品者,失去垂直即全毁。真信徒不作谄媚者,不像蛇般扭动,不像地虫般弯腰,也不偏向一方行事;他们内心有恩典的刚强脊梁,自己正直,故能行事正直。行走比说话更重要。唯有行走正直、诚实无欺的人才是正直的。“行公义”,他的信心显明于善行,故非死信。神的殿是工蜂的巢,不是懒汉的窝。那些因主耶稣为他们成就一切而喜乐,因而厌恶律法主义的人,是福音原则下最好的行事者。若我们不积极服侍主,尽力行祂圣旨,就应认真怀疑自己在属灵事上的地位,因为不结果子的树必被砍下丢入火中。“心里说实话”,愚人(上一篇诗篇)心里说谎;此处及其他两篇诗篇中对比鲜明。圣徒不仅愿口中说实话,更求内心真实;即使在心灵的密室也不说谎,因为神在那里聆听;他们鄙视双关、回避、含糊、善意谎言、奉承和欺骗。真理虽如玫瑰带刺,良善之人却将其佩戴于怀。我们的心必须成为真理的圣所和避难所,即使真理被世人驱逐、被人追捕,我们也当接待真理的使者,因为真理是神的女儿。我们必须谨慎,使心真正坚定于原则,因为对真理的良心敏感如桃花般娇嫩,需温柔对待,一旦失去难以复得。耶稣是诚实与圣洁的镜子,愿我们越发被塑造成祂的样式!

第3节。 积极之后是消极。“舌头不说谗言的”,心里虽有时暗怀恶意,但舌头才是作恶之源。有些人的舌头比牙齿更伤人。舌头非钢铁,却能割伤,且伤口难愈;最恶的伤害不是正面,而是背后捅刀。律法下,夜鹰是不洁净的鸟,其人类形象处处可憎。所有诽谤者都是魔鬼的吹风筒,煽动争端,尤以背后中伤者最恶。“不害邻舍的”,能约束舌头的人,手也不会作恶。爱邻如己使人嫉妒邻舍的好名,不轻易损害其产业,也不以恶劣榜样败坏其品格。“不向邻舍怀恶意”,拾取赃物藏匿者是愚人或恶人,诽谤亦然,听者与说者同罪。若无乐于听坏话的人,散布谣言的生意必终结。特拉普说:“搬弄是非者舌中带魔鬼,听闲话者耳中带魔鬼。”原文可译为“容忍”,意指容忍搬弄是非也是罪。我们会说“赶走那个醉汉!”但搬弄是非者的行为是否比醉汉更害人?见贼行窃会呼叫警察,听见闲话者工作时难道不应愤怒?疯狗!疯狗!!是可怕的呼喊,但少有狗咬伤比闲言碎语更致命。火!火!!是警报,但搬弄是非者的舌头是地狱之火,放纵它的人最好改正,否则必尝地狱之火。主从不恶言攻击人,却为仇敌祷告;我们必须效法祂,否则永远不能与祂同在。

第4节。 “在他眼中,卑鄙人被轻视;但他尊敬敬畏耶和华的人。” 我们在表示尊敬时,必须像支付账单一样诚实。尊敬当尊敬的人。我们欠所有善良之人一份尊敬的债务,绝无权将他们应得的尊荣交给那些恰巧位高权重的卑鄙之人。当卑鄙之人掌权时,我们的责任是尊重职务;但我们不能违背良心,只能轻视这些人;反之,当真正的圣徒处于贫困和困苦中时,我们必须同情他们的苦难,且不因此减少对他们的尊敬。我们可以因宝石而尊重粗糙的宝盒,但不能因镶嵌而珍视假宝石。一个穿着金链和丝绸袍子的罪人,与穿着破烂衣服的圣徒相比,就如同银烛台中的芦苇灯与被云遮蔽的太阳。谚语说:“丑女穿华服,更显丑陋”,同样,卑鄙之人位高权重,反而更显卑鄙。“他向自己受害的事起誓,却不改变。” 新约时代的圣徒“绝不发誓”,但他们的话语如同誓言;那些认为发誓合宜的敬虔之人,谨慎祷告,免得言过其实。当所作承诺变得无利可图时,“圣徒仍是有荣誉的人。” 我们蒙福的担保人(基督)为自己受害而起誓,但他如何荣耀地坚守担保!他不改变,这对我们是何等安慰!也为我们树立了严格、精确履行与人约定的榜样!最有远见的商人也可能签订导致严重亏损的合约,但无论失去什么,只要守住荣誉,损失就能承受;若失去荣誉,一切皆失。

第5节。 “不放债取利。” 高利贷自古以来为神与人所憎恶。借贷者与借款者共享因钱财所得的利益是合适的;但财主吞噬不幸向他借贷的贫苦可怜人则可憎。那些以无法忍受的高利率剥削贫穷商人、贫困寡妇等的人,将发现他们的金银已生锈腐蚀。登上耶和华山的人,必须像保罗将毒蛇甩入火中一样,摆脱此罪。“也不收受贿赂害无辜。” 贿赂是给予者和接受者的罪。在东方法庭中此罪常见;如今在我们优秀的法官面前几乎绝迹;但罪恶以各种形式存活,读者无需我们详述;无论何形态,真神之人皆憎恶。祂记得耶稣不取贿赂害无辜,却为有罪者而死。

第5节。 “行这些事的必永不动摇。” 无风暴能将他从根基撕裂,拖离锚地,或连根拔起。像主耶稣,其统治永远长存,真正的基督徒永不失冠。他不仅“在锡安”,且“如锡安”,坚定不移。他将居住在至高者的帐幕中,死与审判都不能将他从特权与福乐之地移去。

让我们转向祷告与自省,因为这诗篇如火炼金,如炉炼银。我们能承受其试炼之力吗?

释义注释与古雅言辞

第1节。 ——“主啊,谁能住在你的帐幕中?” 因基督的教会在世上是“帐幕”,我们可见教会本身及其成员在世上无固定稳固的居所:“起来,离开吧,因为这不是你们的安息之地。”(弥迦书 2:10)“我们在这里没有常存的城,乃是寻求将来的城。”(希伯来书 13:14)神的帐幕乃可移动的圣殿,曾在旷野漂流,有时在示罗,有时在非利士地,有时在基列耶琳,直到被迁入神的山上才得安定;神的教会亦如流浪者和寄居者,在世俗旷野中四处漂泊,贫乏受苦,四面受逼迫,从这城到那城,未得安稳居所,直至被迁入“神的圣山”。希伯来语动词 גּוּר gur(学者注)意为寄居、寄居者,表明天国子民是地上的旅客……教会是帐幕,非坚固城堡,无人力围墙或武装,但在其中者得免烈日炎炎与风暴伤害。其力量非属地上,乃来自上头,因基督为头,在患难中是随时的帮助,是暴风中的避难所,是烈日下的荫庇。(以赛亚书 35:4)地上的教会确是帐幕,却是神的帐幕,神如在家中居住;“主啊,谁能住在你的帐幕中?”主命令建造帐幕,乃为与他们同住,使徒称之为神与人同住。(哥林多后书 6:16)“你们是活神的殿,正如神所说,我要住在他们中间,行走在他们中间。”同理,神亦被说成住在锡安,行走在七金灯台中,即七教会中,祂的城中,祂的民中。(诗篇 46:5;以赛亚书 12:6)

——约翰·博伊斯,坎特伯雷教长,1571-1625年。

第1节。 ——“主啊,谁能住,”等。大卫乃蒙神赐予卓越神圣灵的人,具非凡智慧、罕见知识及深刻隐秘理解,受神教导属天事,智慧远超师长谋士,仍渴望辨别绵羊与山羊,善人恶人,圣徒伪君子,真敬拜者与假装者,圣洁帐幕的真居民与恶人入侵者,免被欺骗;我们何其有因,既无此灵,无此智慧,无此知识,无此理解,倍感软弱,怀疑自判,承认软弱,警惕人间诡计与假象;为求更深隐秘知识,亦当与大卫同问:“主啊,谁能住在你的帐幕中?谁能居住在你的圣山?”……大卫说“谁能住在你的圣山?”意指唯有在主的圣山,即教会中,方得真正安息。恶人不属神家,不属圣山,无安宁、无平安,心中常困惑、痛苦、不安。

——理查德·特恩布尔,1606年。

第1节。 ——“住在帐幕中,”等。仅在外院敬拜者,永远居于外面,与狗、巫师同处;惟有天国居民,进入更深,直至帐幕本身:其灵魂在主桌前得喂养,闻主衣服香气如没药、沉香、桂皮;若偶失此香,灵魂悲伤,终不得安宁,直至再得其香。

——托马斯·波士顿。

第1节。 ——“谁能居住,”等。

现在谁是他?若能说出,
谁能得坚固居所?
彼拉多说:“看哪,这人!”
约翰说:“看哪,上帝的羔羊!”

——约翰·巴克莱,引自A. A. 博纳,原文出处。

第1节。 ——“圣山。” 天国恰似山,地狱如坑。谁能登上这圣山?唯有此山降临之人,今生与神有甜美交通,虽暂居世上,心却属天,得享永生的饮食与安息。

——约翰·特拉普。

第1、2节。——历代伪善者的伪装与假冒,或许引发了这个疑问:正如保罗所言,“并非凡属以色列的人都是以色列人”,教会中有许多人并非真正属于教会,正如古代教士们对本处的解释,多有形体却无信心,多有名号却非真名。因此,大卫在此察觉到许多人如同羊群中的山羊、麦田中的稗子,外表是犹太人,内心却非如此,常以虚假的宗教表象和错误的虔诚观念欺骗他人,有时甚至欺骗自己,便来到神面前(神是人心的探察者和试验者,洞悉一切秘密,最明了谁是他的人),对他说:“主啊,既然在你帐幕中居住、宣称你的话语、常到你敬拜之地的人中,有如此多的虚假和伪善,我恳求你谦卑地向你的子民显明一些标记和识别的记号,使我们能辨别谁是真正属于你国度的子民,谁是属世之人。”由此可见,单有外在的信仰表白和与神的教会的外在交通,并不足以得救,除非我们过着与之相称的纯洁生活,行公义,心里说实话。因此,那些愚昧的天主教徒极易被教会的外表所迷惑,依赖罗马主教的继承、天主教徒的众多、罗马教会的权势与华丽,像古时的犹太人呼喊“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他们说我们的教会就是耶和华的殿。属肉体且漠不关心的福音传道人也被欺骗,把所有的宗教寄托于外在礼拜的形式上,因为单靠口头的基督徒,正如保罗所说(提多书1:16),“他们口里承认神,行为却否认他”,许多看似暂时寄居在神帐幕中的人,终究不能安息在他的“圣山”上;这点基督自己也明确证实:“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吗?奉你的名赶鬼吗?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离开我去吧,你们这些作恶的人。”(马太福音7:21-23)诸位只口称基督却不行其道、以宗教为面具,或更确切地说,是一副画得美观、比例匀称、具备眼睛、嘴巴和鼻子的假面具的人啊,请你们思想这事!忘记那居高临下、观看世上万物的神的人啊,他不容许任何人“安息在他的圣山上”,惟有那些“行事正直,行公义,说实话”的人。

——约翰·博伊斯

第2节。 ——“行事正直的”,等等。如果既不能被卓越的黄金理由感动,也不能被利益的银质理由诱惑,那么铁一般的必要理由就必须强迫我们保持正直和心地正直。首先,这种必要性极大,没有正直,我们所拥有的最好的恩赐也是假冒的,因此不过是华丽的罪恶;我们所能献上的最好的敬拜也是虚伪的,因此在神眼中是可憎的。因为正直是一切恩典和美德的健全,也是所有宗教和对神敬拜的健全,没有它,这些都是不健全且毫无价值的。首先,论及恩赐,若不与心地正直结合,它们就是披着美德面具的罪,甚至可能是双重的罪:正如奥古斯丁所说,假装的公义是双重的不义,因为它既是不义,又是伪装。

——乔治·道内姆,神学博士,1604年

第2节。 ——“行事正直的”。这里提出两个问题:第一,既然天国是应许给信心的,且信心的表白也使人成为可见教会的成员,为什么大卫用行为而非信心来描述教会中健全的成员和天国的继承人?第二,在信心的众多果子中,几乎数不胜数,他为何特别选择那些关乎邻舍的义务?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在圣经中凡是命令或称赞善行的地方,信心总是被预设的,正如使徒的格言:“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我们的救主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没有对他的信心,就不能讨神喜悦(希伯来书11:6);正如保利努斯机智地说的,信心是善行的巢穴,正如我们教会所言,虽然我们的行为再美好,虽然我们“行公义,说实话”,但若不建立在真实的信仰上,这一切都将失落。亚里士底德治理公正,绝不因亲友或敌意而偏离正道。庞波尼乌斯据说极其诚实,自己不说谎,也不容许他人说谎。罗马的库尔提乌斯、底比斯的梅奈修斯、雅典的科德鲁斯,为邻舍和国家的利益甘愿自我牺牲,然而,因为他们缺乏对世界救主的真正信心,我们不能(若从神的圣言和先知口中说)断言他们必能安息在他的圣山上。另一个回答是,信心是内在且隐藏的恩赐,许多人以假装的信心欺骗自己和他人,因此圣灵要人们的信心通过果子来检验和认识。虽然永生应许给信心,永罚威胁不信,但救恩与定罪的判决将根据行为来宣告,作为最明证。伯纳德曾说,虽然我们的善行不是“得国的原因”,但它们是“得国的道路”,是我们必须行走的通道,虽然不是原因,却是通往神圣山的必经之路。对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这里不提及直接属于神的义务,而只提及关乎弟兄的义务?回答是,这个问题针对那些生活在可见教会中,公开宣称信仰、看似虔诚、听神的话语、呼求神名的人;对于那些亵渎神、无神论者,甚至不装作圣洁的人,则无需讨论,因为毫无疑问,他们在天国中没有安息之地。为了正确辨别那些宣称宗教的人中谁是真正健全,谁是不健全,标志不应取自外在听道、领圣礼,更不应取自遵守人类传统的形式(因为伪善者常常这样做),而应取自公义的行为,公平地给予每个人应得的,因为对神的虔诚的试金石是对弟兄的爱。“在此,”约翰说,“神的儿女和魔鬼的儿女就被认识了;凡不行公义的,就不是神的儿女,凡不爱弟兄的,也不是神的儿女。”

——约翰·博伊斯

第2节。 ——树的品质只能通过果子来确定。钟表内部的齿轮转动,表盘上的指针才会转动。人的心若在悔改中健全,生命的表白也必美好。水管被包围时,我们如何判断泉水的好坏?只能通过流经管道的水质来判断。

——威廉·塞克尔

第2节。 ——“行公义”。人必须先成为义人,才能行出义的生活。“行义的人是义的,正如他本是义的。”(约翰一书3:7)树结出果子,不是果子造就树;因此,树必须是好树,果子才能是好果子。(马太福音7:18)义人能行义事,但不义人的任何行为都不能使他成为义人。我们唯有因信称义,借着基督的义归算给我们,才成为义人。(罗马书5:1)……所以,无论人如何行事,若不是基督的真信徒,就不是行义的人,也就不能成为天上的居民。你们必须首先与基督联合,凭信心接受归算的义的恩赐,否则永远不能真正拥有锡安子民的身份。人若从树上折断枯萎的枝子,强迫它结果子,就如同不信基督、不与基督联合却想行义一样。这是听福音的人被毁灭的两大原因。

——托马斯·波士顿

第2节。 ——“行公义”。雅各的梯子有阶梯,他看见没有人停留在阶梯上,都是在上升或下降。你也当登上梯子的顶端,直达天上,在那里你会听见有人说:“我父亲现在工作,我也工作。”巴西尔指出,大卫王先说“主啊,谁能住在你的帐幕中?”然后补充说,不是过去行过义的人,而是“现在行义的人”,正如基督所说:“我父亲现在工作,我也工作。”

——托马斯·普莱费尔

第2节。 ——但请注意,大卫说的是“行公义的”,不是说谈论公义、思考公义或听闻公义;因为“不是听律法的义,乃是行律法的义,才得称为义。”那么,我们对别人负有什么责任呢?正如基督所说(马太福音7章):“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甚至是你的仇敌:也就是说,不伤害任何人,帮助受害者,善待众人。但我说,这些话特别是对那些偏袒人的人说的;好像他在说,不是因为你是祭司,也不是因为你属于某个修道团体,不是因为你多祷告,不是因为你行神迹,不是因为你教导得好,也不是因为你有“父亲”的尊称,也不是因为你做了什么事(除了公义的事),你就能安息在主的圣山上;因为如果你缺乏公义的行为,你所有的善行、宽恕、投票和代祷都无济于事。因此,真理是坚定的:唯有无瑕疵的行者和行公义的人,才能安息在主的帐幕中。然而,有多少人建造、扩增、装饰教堂、修道院、祭坛、器皿、衣服等,却从未想到公义的行为;甚至践踏公义,只为行自己的事,并因这些事希望获得不义的赦免,而成千上万的人因此受骗!因此,在末日,基督会说:“我饿了,我渴了,我赤身露体,我在监里,我是客旅。”他不会提及那些今日被赞美的行为。另一方面,你是平信徒、贫穷、病弱、卑微,甚至多么卑贱,都无关紧要;只要你行公义,你就必得救。我们唯一应当指望被看重和算数的工作,就是公义的工作:所有其他以敬虔为幌子的催促或诱惑,都是无用之物。

——马丁·路德。

第2节。 ——“心里说实话。”解剖学家观察到,人舌头与心脏以双线相连。因此,“说实话”必然要求我们言语有双重一致:

  1. 与我们的心一致。就是说,说实话必须使我们的言语与我们对事物的思想和心意相符。我们必须说出我们所想,舌头必须忠实地表达我们的心意;否则,我们就是说谎,没有说出我们所想。这样,一个人虽说出真理,却仍是说谎者;因为他所说的并非他所想。

  2. 与事物本身一致。即使我们认为某事如此,而事实并非如此,当我们断言它时,我们就是说谎;因为它并非我们所说的,尽管我们真心以为如此。我们对事物的错误认识永远不能使谎言成为真理。帖撒罗尼迦后书2:11。

——托马斯·波士顿。

第2节。 ——今日我听了一篇关于诗篇15:2“心里说实话”的讲道……噢,我的灵魂,接受这劝诫吧!在内心深处研习真理;让正直和真理常伴你左右,保护你:心里说实话。我感谢主赐我对说谎之恶的任何良心感动;主啊,增加我对它的厌恶:作为对这卑鄙、肮脏、有害恶习的进一步帮助,我愿意努力并决心,按照讲道中所指示的,去除那些导致说谎的情欲和败坏,这些是说谎罪的主要根源,“因为从心里发出恶念”(马太福音15:19);同样,恶言也从同一泉源流出。我愿以极大的热忱抵制那些我观察到常使我陷入此罪的败坏:骄傲常常诱发我们的言语,制造许多谎言;嫉妒、贪婪、恶意等亦然。我愿努力洁净自己脱离这些污秽:心未死,舌头永远不会死心。如果我过度爱世界,千分之九百九十九我会为世俗利益而说谎;如果我恨我的弟兄,我同样很可能诋毁他。主啊,帮助我净化泉源,溪流自然清洁。钟表的发条和所有机件都正常,指针才会准确;这里亦是如此。舌头随内心倾向。我决心不做任何需要说谎的事。如果革哈济的贪婪没有使他羞愧,他就不需要谎言为自己辩解,“行正直路的,必安然行走”(箴言10:9)。愿我不做任何不光彩、卑鄙、不能见光的事,这样我就少受说谎的诱惑。我愿常怀神的眼目在我身上的活感,在祂面前行事说话。主啊,我愿常将你摆在我面前;你了解我的思想,如同别人听懂我的话。我愿三思而后言,不多言,不轻率言语。(箴言29:20)我愿常思将来严厉的审判,届时一切隐秘必显明,伪君子和说谎者当众被揭露。最后,我愿常求神帮助。(诗篇119:29;箴言30:8)噢,我的神,帮助我今后的行为,除去我说谎的道路;愿慈爱和真理的律法在我舌头上;愿我谨慎行事,不因舌头犯罪。我为过去在这方面的过失哀悔,借基督的血逃向你的怜悯;愿今日所受的教导蒙福;愿罪恶不胜我;“求你拦阻仆人,免得任意妄为,求你洁净我脱离暗中的过犯。”我将我的思想、愿望和舌头交托于你的引导和掌管;愿我敬畏你而思考行事,常在心里说实话。

——本杰明·贝内特《基督徒口才》,1728年。

第2节,5节。正如鹰脱去喙,更新青春,蛇脱去旧皮,使自己光滑;同样,愿进入神喜乐、安息于圣山的人,必须如经上所说,脱去旧人,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神所造,有公义和真实的圣洁,真诚、迅速、坚定地悔改。

——罗伯特·考德雷。

第3节。 ——“不以舌毁谤邻舍,不作恶于邻舍。”为这职责的严重忽视或此罪的频繁犯下而哀叹。有什么眼泪足以哀悼此事?各处、各席、各会中,责备和谴责如雨点般纷飞!若这只是恶人、宗教的外人和仇敌的过错,那还算可容忍;正如谚语所说,“恶人出恶事。”人心若充满地狱之火,舌头被地狱之火点燃也不足为奇;听见这样的人诋毁义人,甚至因义人之善而诋毁,也不奇怪。但唉!这病不止于此,这瘟疫不仅在埃及人中,也在以色列人中。令人悲痛的是,信徒们竟用舌头如剑攻击信徒;一个义人谴责另一个义人,一个牧师诽谤另一个牧师;谁能说:“我无此罪?”噢,愿我能激起你们对此的怜悯!为主的缘故,怜悯自己,不要以此罪玷污和伤害你们的良心。怜悯你们的弟兄;只要恶人辱骂敬虔的牧师和基督徒已足够——你们无需与他们同流合污,参与这魔鬼的工作。你们应当支持并坚固他们,抵挡恶世的辱骂,不要加增受苦者的痛苦。噢,怜悯这世界,怜悯基督用自己宝血所买的教会,我想这教会正用这些话呼唤你们:“我的朋友们啊,怜悯我,怜悯我!因为神的手触及了我。”(约伯记19:21)怜悯这疯狂可怜的世界,帮助它抵抗此罪;阻止流血的结果;尽你所能约束人间这恶行,在神面前哀叹;对你不能做的事,不要让神安息,直到他愿意施行医治。

——马修·普尔,1624-1679年。

第3节。 ——“不以舌毁谤人”,等等。毁谤或诽谤不可轻易忽视,因为我们在这点上极易失足。正如所罗门所言,一个人的好名声对每个人都是宝贵的,胜过许多财富,以至于用舌头伤害人不亚于用剑伤人;甚至常常舌头的伤害比长矛的伤口更为严重,正如法国谚语所说。因此,舌头必须受缰,不可以任何方式损害邻舍的好名声,而应尽我们所能保护它,使其安然无恙。他接着说到不可加害邻舍,这与我们之前所见的行义有关。他希望我们行事正直,远离伤害邻舍的行为。这里的“邻舍”指的是每一个人,男女皆然,因为我们都是神所造,被安置在世上,彼此应当正直诚实地生活。因此,伤害他人即是破坏人类社会的法则(我们都受自然法则约束)。本节的第三部分是“不拿邻舍的恶言”,或“不传谣言”,后者似乎更贴切,因为前面已明确说不可用舌头伤害他人的名誉。此罪次于毁谤,但我们常常不自觉地犯此罪,甚至不认为这是罪。我们听到别人造谣诽谤时,往往只说自己没有编造,只是转述,却未顾及邻舍的名誉应被保护,理应对这些谣言保持沉默,却反而传播开来。无论这是否为罪,既然我们应尽力祝福邻舍,众人皆知这是不当的。因此,追求永生的人,不仅不可造谣诽谤他人,也不可口中转述他人造谣,更不可助长谣言,而应尽力维护邻舍的名誉。

——彼得·巴罗,神学博士,1560年。

第3节。 ——“不以舌毁谤人。”希伯来词 רָגַל 意为做间谍,借喻为“毁谤”或“诽谤”,因为毁谤者和低语者如同间谍,四处伪装恶意,窥探他人过失,向愿意听信谣言的人恶意报告。故毁谤即是背后恶意诽谤他人……天国子民应当憎恶毁谤,这罪恶之恶行昭然若揭。首先,利未记19:16严禁“搬弄是非者”,比作小贩:“不可在你民中往来搬弄是非,好像小贩一样。” רָכִיל 即此意。小贩买了货物,挨家挨户卖货;毁谤者收集谣言,如同货物,四处传播,借此败坏邻舍名誉。诗篇50:20谴责此罪为显著罪行,神必不容其不受惩罚;以西结书22:9列为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宣告毁灭;罗马书1:29-30将其列为外邦人堕落的罪行:“他们是低语者和毁谤者。”

——乔治·道内姆。

第3节。 ——“不以舌毁谤人。”毁谤他人者,若所言虚假,则犯谎言罪,妨碍得救;若所言真实,却无爱心,意在毁谤他人。正如所罗门所言:“爱能遮掩一切过错。”箴言10:12。有爱心者,尽力遮掩他人过失;无爱者,不可期望得救。哥林多前书13章1节等;约翰一书3:14-15。

——克里斯托弗·卡特赖特,1602-1658年。

第3节。 ——“不以舌毁谤人。”此罪恶集诸恶于一身,生无数祸害;破坏和平,动摇友谊根基;毁坏家庭,撕裂慈爱之心;使恶人成为无辜者的帮凶、证人、审判者和执行者。

——泰勒主教。

第3节。 ——“毁谤。”蝎子只伤尾尖所及之人;鳄鱼和蛇怪只杀视线或气息所及之人;毒蛇只咬所及之人;毒草毒根只害尝触闻者;但谤言之毒更甚,伤害远近,不分亲疏,遍及国内外,既害活人,亦害死人。

——理查德·特恩布尔。

第3节。 ——“毁谤。”此词根意为“脚”,指四处奔走,传播不当言论者(提摩太前书5:13);同根词意为间谍,此处或指潜入他家,窥探家事,泄露秘密,且常歪曲事实者。此类人被视为最恶劣之人,不宜与圣徒或基督教会同处。参见罗马书1:30。

——约翰·吉尔。

第3节。 ——“不拿邻舍的恶言。”神的圣徒不可轻信,更不可轻易相信弟兄间的谣言和传闻;爱心要求我们不仅阻止谣言,还要审查其真伪。扫罗王轻信大卫敌人的谗言,误以为大卫图谋不轨;大卫也曾轻信西巴对约拿单子米非波设的诬告,未加查证。圣经以此为戒,我们不可效法,反应当接受神灵所启示的真理,不信谣言,不毁邻舍名誉。

——理查德·特恩布尔。

第3节。 ——不可轻视邻舍,应视自己同样是罪人,可能犯同样过失。若不能为其行为辩解,至少可为其动机辩解;若行为恶劣,想必出于无知;若实难辩解,想必遭遇大诱惑,自己若遇同样诱惑,恐更糟;感谢神自己尚未遭遇此等试探。不可因人有罪而轻视他,今日恶人,明日或可悔改。

——威廉·珀金斯,1558-1602年。

第3-5节。——诋毁道德诚实者,实则诋毁宗教的重要部分,即我对神和人的责任。我何必看见人追随讲道,回家却行骗欺诈?反之,道德若无宗教为其主宰,便随己意变易。宗教必须掌管道德。无宗教约束其道德者,不比我家猎犬强多少;只要你宠爱它,不惹它,它乖巧听话,是好道德猎犬;若你伤害它,它必反咬你,撕裂喉咙。

——约翰·塞尔登,1584-1654年。

第4节。 ——“在他眼中,卑鄙人被轻视”,等等。当以色列恶王约兰来到先知以利沙那里,求问耶和华的旨意,并请求水源时,他与犹大虔诚的王约沙法同行;先知对恶人表现出轻蔑,对敬虔、忠诚且有美德的人则表示敬重,说:“万军之耶和华,我站在他面前,指着他起誓,若不是因着犹大王约沙法的缘故,我必不看你,也不见你。”(列王纪下 3:14)在他眼中,恶人是卑鄙的;他不阿谀奉承不敬虔的人。同样,敬虔的犹太人末底改轻视那骄傲野心勃勃的亚甲人哈曼,绝不向他跪拜以示尊荣,正如其他人所做的;因此,他被骄傲邪恶的哈曼极度憎恨、威胁和骚扰。对他们的恶行视而不见,支持他们的罪恶,奉承和谄媚他们,在他们应受责备时却称赞他们,这无异于尊荣他们;先知对这种极其严重的罪行发出最严厉的诅咒:“祸哉!那称恶为善,称善为恶,把黑暗当作光明,把光明当作黑暗,把苦当作甜,把甜当作苦的人!”(以赛亚书 5:20)

——理查德·特恩布尔

第4节。 ——“在他眼中,卑鄙人被轻视。”轻视恶人,尊荣敬虔的人,两者是截然相反的。但前者似乎不太符合敬虔之人的品格。因为敬虔之人为何要轻视或鄙视他人呢?我们刚才听到,他被命令无论如何都要关心他人的名誉。其实,敬虔之人应当放下对他人的评判,反而应当自省和自责,而非论断他人。但先知这句话应更多理解为针对人的过错,而非针对人本身。因此,正如每个人都应被爱护,敬虔之人也应憎恶每个人的过错。因为这正是我们所愿效法的神的心意,愿与他同住。为何如此?神不恨人,实际上他不恨这普天下的任何事物,唯独恨罪。因为他是一切存在的创造者和维护者,因此行善并祝福众人;唯独罪不是出于他,而是出于人的自由意志和撒旦。然而,神恨罪至深,有时因此忽视、离弃人,甚至轻视他们。因此,敬虔之人虽不轻视任何人,但他厌恶罪恶之人在罪中所行的恶事,并且不惧通过责备他们、避开他们的交往,或采取其他方式,让他们知道敬虔之人因他们的恶行而不喜悦他们,使他们意识到自己因邪恶不敬虔的生活而被他人轻视。故此,善人不可奉承不敬虔者的恶行,必须坦率表明自己不赞同他们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彼得·巴罗

第4节。 ——“在他眼中,卑鄙人被轻视。”奥古斯丁,如波西多尼乌斯所记,表达了他对搬弄是非和诽谤他人的极大憎恶,他桌上写着两句诗,译文如下:

凡以苦言诽谤缺席者者,
必知此桌无其容身之地。

——理查德·特恩布尔

第4节。 ——“在他眼中,卑鄙人被轻视。”新耶路撒冷的市民,reprobos reprobat, et probos probat(他责备恶人,称赞善人);他不能奉承任何人,也不会喜欢那些他未见有基督的印记的人。一个金色的巨像,里面装满了垃圾,他也不会屈尊去敬拜,“但他尊敬敬畏耶和华的人”,视他们为世上唯一的天使,尽管在世人眼中他们多么卑微和可鄙。福克斯先生被问及是否记得一位在困境中曾受他帮助的贫穷仆人时,他回答:“我记得他,我告诉你,我忘记了那些贵族,却记得这样的人。”

——约翰·特拉普

第4节。 ——“他尊敬敬畏耶和华的人。”尽管敬虔的人在某些方面可能对我们不公,我们仍应尊敬他们,而非轻视。正如约瑟对待马利亚,虽然他怀疑她对他不忠;如果情况如他所想,她确实是如此。加尔文对路德的态度在这方面非常值得称道。他们在圣餐中基督的同在问题上有很大分歧,路德性情激烈,猛烈抨击持不同观点者。这促使一些更亲近此事的人准备反驳路德;加尔文得知后,担心他们因路德的尖锐而以牙还牙,便写信给其中的要员布林格,劝说他以尊重的态度处理此事,考虑到路德的价值和卓越,尽管他在此事上表现不佳。他还说,他常说,即使路德骂他是魔鬼,他也会尊敬他,承认他是神所拣选的仆人。

——克里斯托弗·卡特赖特

第4节。 ——“他尊敬敬畏耶和华的人。”我读过这样一人说,如果他同时遇见一位传道人和一位天使,他会先向传道人致意,然后才是天使。

——查尔斯·布拉德伯里《珠宝柜》,1785年

第4节。 ——“他向自己起誓,虽受损害,却不改变。”

他的言语是约束,他的誓言是神谕;
他的爱真诚,他的思想纯洁;
他的眼泪是纯净的使者,发自内心;
他的心远离欺诈,如天地之遥。

——威廉·莎士比亚

第5节。 ——清教徒神学家几乎都反对收取任何利息,甚至极端地说每年一分利都会使人失去天堂。我认为引用我不同意的观点无益,且会占用本可更好利用的篇幅。索取过高和剥削性的利息是应当憎恶的罪;而在商业国家收取通常和合理的利息并不违背爱人之律。犹太人不从事商业,甚至在贫困时以最低利率借钱给同胞农民都算高利贷;但他们可以借给外邦人,后者通常从事商业,因为在商业世界中,金钱是有收益的,出借人有权分享其收益;而借钱帮助非商人度过困境则是另一回事。

——C. H. S.

第5节。 ——“不放贷取利。”通常所说的高利贷,是指借出本金之外的任何额外收益,无论是金钱、粮食、货物等,只因借贷而索取的额外利益。它通常指非法从钱财或货物中获利。希伯来语中高利贷一词意为“咬人”。神的律法禁止严苛地设定借贷条件并无视借款人状况而索取利益,无论借款人是贫穷还是有望获利。《出埃及记》22:25-26说:“你若借钱给我民中贫穷的人,不可像放债的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取利息。”《利未记》25:35-37说:“你弟兄若穷乏,与你同居衰败,你要扶助他;无论是寄居的或寄居的,都不可向他取利息。”这律法禁止向贫穷的以色列弟兄或归附者取利;但《申命记》23:20似乎容许向外邦人取利:“你可以向外邦人放贷取利。”这里的“外邦人”有人认为是一般的非犹太人,除了归附者;也有人认为是迦南人及其他被奴役的民族,希伯来人可向他们取利,但不可向无争端且未受主审判的外邦人取利。显然,《出埃及记》22:25等律法禁止向因贫困借贷的人取利,如尼希米记5:5,7所示。律法通过禧年制度保护家产,因为当时人们不多从事贸易,借贷多出于必要;但允许向外邦人放贷取利,且不可欺压他们。因此,这律法严格要求我们对有利可图之人施以怜悯,愿与借款人共担损失与收益。一位有价值的注释家说,收取利息如同收取地租一样合理,因为借款人经营、改良并承担风险。

——亚历山大·克鲁登(1701-1770)

第5节。 ——“不放高利贷的人。” “你若借钱给我民中贫穷的人。” 出埃及记22:25。原文字面意为:“你若借钱给我的百姓,就是与你同在的穷人。”以色列人很少从事商业活动,因此一般只有在极度需要时才会借钱;而借钱者不可借机以高利贷剥削他们。律法并非禁止任何利息,而是禁止过高的利息或高利贷。经文中“你不可作他的高利贷人”相当于说,“你不可严苛残忍地欺压他。”这类人往往在债务关系中极易变得贪婪压迫,原文“高利贷”一词 נֶשֶׁךְ (neshek) 源自“咬”的意思;尼希米记5:2-5中记载了债权人对债务人严苛剥削的惨烈后果。许多人不仅抵押了土地、葡萄园和房屋,甚至卖儿卖女为奴以偿还债务。尼希米为穷人伸冤,召集富人,迫使他们免除所有债务,并发誓以后不再压迫贫穷的弟兄。这并非律法字面禁止,而是明显违背公平,残酷利用弟兄的困境,激起神的愤怒,神的仆人也严厉斥责。希伯来法学家据此总结出一条通则:“凡向穷人索取,明知他无力偿还的,便违背了‘不可作他高利贷人’的禁令。”(迈蒙尼德,见Ainsworth)摩西律法中未禁止向外邦人收取利息(申命记23:19-20),但神的律法绝不容忍贪婪剥削。勤劳有德的穷人有时确实需要借贷,神教导我们应怀温和仁慈的心,因他们是“我的百姓,我的穷人”,不可借机剥削,应信靠神,不怕亏损,善待他们。

——乔治·布什,《出埃及记注释》,1856年。

第5节。 ——“不放高利贷的人。”关于首句,大卫似乎谴责一切形式的高利贷,毫无例外,高利贷一词自古被人唾弃。但狡猾之人发明了华丽的词藻掩盖罪恶,妄图逃避惩罚,反而更加肆无忌惮地掠夺。神不会被诡辩和虚假幌子欺骗,他看透本质。最恶劣的高利贷是那种不公正的交易,双方公平被忽视。我们应记住,凡一方不义地以他人损失为己利的交易,无论名为何物,皆受谴责。有人问,是否所有高利贷都应一律视为非法?若一概否定,恐使陷入困境者因绝望而放纵自己,盲目陷入各种高利贷;若允许某些利息,则有人会放纵无度。故我首先劝诫读者,切勿巧妙设计欺诈借口以剥削他人,不可想象对他人有害的事对自己是合法的……利未记25:35-36禁止高利贷,理由是:“你弟兄若穷乏,与你同居,你要扶助他;无论是外人或寄居的,都不可向他取利或加增。”律法旨在防止残酷压迫贫穷者,应以怜悯同情待之。此乃摩西律法中特别为犹太人设定的司法规定,但也是普世公义原则,适用于万国万代,禁止掠夺贫困困苦者。因此,借钱收取利息,只要不伤害他人,不应视为非法高利贷。大卫用的希伯来词 נֶשֶׁךְ (neshek),源自“咬”,表明高利贷是指那种掠夺邻人的行为。以西结书(18:17,22:12)似乎谴责任何利息,但他关注的是富人用不义手段吞噬穷人的行为。总之,只要我们铭记基督在马太福音7:12所教导的公平原则:“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就无需长篇大论论争高利贷问题。

——约翰·加尔文,原文注释。

第5节(首句)。——摩西律法禁止向以色列人放贷收利息。出埃及记22:25;利未记25:37;申命记23:19;箴言28:8;以西结书18:8。多处经文明确假设借贷对象为贫穷者,这符合摩西时代的简单社会关系,当时无投机取利的借贷。此类借贷应是弟兄相爱的行为,若有人利用邻人困境加重其负担,乃严重违背此义。该律法对新约时代亦有意义,与资本家为投机而借贷收利无关。希伯来词 נֶשֶׁךְ (neshek) 含“咬”意,指那种使邻人受害的高利贷。若以现代语言不当比拟,许多人会误解为“他不放利息”。

——E. W. 亨斯滕伯格。

第5节(首句)。——拉丁文称为 teredo 的虫子,普林尼曾记载,寄生于木材,触之柔软,却有牙齿啃食坚硬木头。高利贷者初时温和,久而久之其“牙齿”会吞噬你的肉骨,若不警惕,必被吃尽。他口称爱心,实为自利;如常春藤缠绕橡树,虽似爱抚,实则攀爬并压倒橡树,吸取其汁液,使橡树无法茁壮成长。高利贷者紧抱借款人,使自己富足,吸干其财富,使借款人永无起色。高利贷者的“玩乐”如猫戏老鼠,猫戏耍老鼠,实为致死之戏。高利贷者取悦借款人,实为其毁灭。狐狸狡猾滑动,嬉戏至猎物,终将吞噬;高利贷者许诺美言,假装仁慈,待得人入其圈套,便残酷折磨。高利贷者掠夺贫穷者,因弟兄贫困而富有,披着赤贫者的衣服,从邻人贫困中积累财富,吃饱饥饿者的粮食,吞噬贫穷弟兄,如兽食小兽。安布罗斯称此为极大不人道与残忍,极大苦难与罪恶,正如许多地方的约翰·金口和巴西尔对本诗篇的注释所言。

——理查德·特恩布尔。

第5节。 ——富人使穷人充实他们;因为高利贷者吞噬穷人,正如大鱼吞食小鱼。因此,那位说“以色列中不可有乞丐”(申命记15:4)的人,也说“以色列中不可有高利贷者”。因为若以色列中有高利贷者,必有乞丐;高利贷者造就乞丐,正如律师造就争吵者……以罪为生是可怜的职业,当人看着自己的金银,心里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正当得来的”,并且当他躺在临终床上,必须将一切留给子孙时,他可以对他们说:“我留给你们的是我自己的财产”;但高利贷者不能说“我留给你们的是我自己的”,而是“我留给你们的是别人的”,因此高利贷者永远不能安然死去,因为若他死于未归还之前,他就是死在罪中。

——亨利·史密斯。

第5节。 ——原始教会极其厌恶咬人的高利贷者,他们不仅谴责高利贷者本人,也使书写债券的文士和作证人都不能从中获益,并且规定由此类人所写的遗嘱无效。高利贷者的家被称为魔鬼之家(domus Satanæ);他们规定无人应与此类高利贷者同食同饮,亦不可从他们那里取火;且死后不得以基督徒礼仪安葬。结论是(以西结书18:13),此罪与偷窃相提并论;第11节(以西结书18:11)与奸淫相提并论;第12节(以西结书18:12)与暴力相提并论;它是压迫的女儿,偶像崇拜的姐妹,行此事的人必不居神的圣山。虽然世人自以为比盗贼和奸淫者更诚实,主却使他们的情况一律相同。

——约翰·韦姆斯,1636年。

第5节。 “向无辜人收取贿赂。”我确信这是地狱之阶,通往地狱的正路:贪婪、受贿、颠倒是非。如果法官问我通往地狱的路,我会指给他这条路:首先,让他成为贪婪之人;让他的心被贪婪毒害。然后让他更进一步,收受贿赂;最后,颠倒审判。看,这里有母亲、女儿和孙女。贪婪是母亲;她生出受贿,受贿又生出颠倒审判。还缺第四样东西来凑成这团乱麻,凭神的帮助,若我是法官,那必是绞刑架,一条泰伯恩披肩,陪他一同去;即使是国王法庭的首席法官,我的英格兰首席法官大人,甚至是我的大法官大人,也要陪他去泰伯恩。

——休·拉蒂默。

第5节。 ——“向无辜人收取贿赂。”我说的是败坏的律师和辩护人,他们常常向无辜人收取贿赂,却又承担那些他们良心确信是邪恶不公的案件辩护。律师中此类错误极为普遍,几乎没有在民事或教会法庭辩护的人对此有良心上的顾忌,对他们来说,所有落入网中的鱼都是可取的;因此,所有律师都应当自我反省,应用此警示于己。

——乔治·道内姆。

第5节。 ——“行这些事的人。”经文并非说是那些自称如此如此,或信这样那样,或持某种观点或崇拜方式的人,或那些树立新光,声称圣灵为直接引导的人;也不是那些听得多、谈论宗教多的人;更非那些讲道和祷告多的人,或那些思考这些事多、心意良善的人;而是“行这些事的人”——即实际从事这些事的人——才是真正虔诚敬神的人。我说的不是形式上的信徒,自信的唯独信仰者,狂妄的观点主义者,高傲的完美主义者;不是常常听道者,或能言善辩者,或勤奋的教师,或有恩赐的弟兄,或单纯的好心人;而是诚实真诚地行这些事的人,才能经得起考验,站得住审判;当其他虚浮的假装,在烈火中如“禾秸与稗草”被烧尽,如使徒所言。穿着基督的制服却不为他效劳,不过是嘲弄恩主;口头承认他,行为却否认他,如同犹大以亲吻背叛他;如同粗暴士兵在他面前跪拜,却用红木权杖击打他圣洁的头;如同彼拉多用荆棘冠冕加冕他,钉他十字架,写上“犹太人的王”;总之,用我们的荣耀使他忧伤,用我们的承认伤害他。没有与生命相称的基督徒信仰,不但不能拯救人,反而加重他的定罪;在大揭示日,虚伪的友谊将被视为最恶的敌意。单纯的外在敬拜形式,充其量不过是普罗米修斯的祭品,是骨架和宗教的欺骗……“心意良善”的无害幽默不足以证明一个人的属灵状态,不能免除义务,也不能确定他的盼望。因为那吩咐我们“远离恶”的人,紧接着又说,我们必须“追求”和“持守善”。若只是不作恶而不行善,便无益;不犯大罪不能抵消不尽大义务。在最好的蜂群中,无刺的雄蜂既无害也无用,理应被逐出蜂巢。

——节录自亚当·利特尔顿博士,1627-1694年。

第5节。 ——“行这些事的必永不动摇。”请注意,先知并未说“读这些事的”或“听这些事的”,而是“行这些事的”,必永不动摇。若仅仅读或听这些诫命就够了,那么无数虚妄恶人便会进入教会并留在其中,然而他们本不应有份;因为几乎所有人都读过或至少听过这些话,却不肯行。也不是说“谈论这些事的”,而是“行这些事的”;如今许多人能华丽地谈论正直、公义、真理,然而他们内心无正直行为,无健全公义,无真诚真理。许多人能说毁谤是罪,伤害是罪恶,听信谣言是不慈悲,圣徒不应奉承恶人,违约和伪誓是不体面,放高利贷是压迫,向无辜人收贿是极端残忍;然而他们自己却诽谤伤害邻舍,轻信谣言,为利益奉承恶人,发誓又违誓,靠高利贷压迫,收受贿赂向无辜人行不义;他们口头说这些事,却不真正行……大卫也未说“讲这些道的人必永不动摇”,否则许多其他恶人,甚至许多不敬虔者也能讲美德,便应有份于主的帐幕,安息在他的圣山;甚至贪婪的先知巴兰也应有稳固地位,因为他说:“巴勒若将银子金子满屋给我,我也不能违背耶和华我神的话,行多行少”(民数记22:18);然而他收受贿赂,因贪婪尽力毁灭以色列——主的无辜子民。

——理查德·特恩布尔。

第5节。 ——“必永不动摇。”他或许暂时动摇,但永远不会被移除。他的灵魂被束缚在生命的捆中,靠近荣耀的宝座;恶人的灵魂如弹弓中石头般不安,正如塔古姆在撒母耳记上25章所言。

——约翰·特拉普。

第5节(末句)。——圣洁的灵魂是神的爱,是天使的喜乐;她的眼睛敢直视那荣耀的审判者,因为她知道他是她的救主。她的心勇敢;敢于面对雷霆;当有愧疚的心灵躲藏角落时,她信靠那必为她辩护的主。她向全世界挑战,若有人控告她不公,且不惧怕假见证的伪证,因为她知道自己良心的见证。她的言语坦荡无惧,无破碎的罪疚。她的额头清明光滑,如同天穹。她的膝盖常向恩典宝座屈膝;她的脚步朝向耶路撒冷;她的双手织造公义的网。善人祝福她;善天使守护她;神之子亲吻她;当全世界化为烈火堆时,她将被安全带到喜乐山,永远坐在福乐的宝座上。

——托马斯·亚当斯。

给乡村传道人的提示

第1节。 ——地上与天上教会成员的资格。自我省察的课题。

第1节。 ——

一、将教会比作帐幕。 神的同在显现,献上祭物,恩典器皿得以保存;外表卑微,内里荣耀。

二、将其双重位置比作帐幕。 在旷野移动,固定在山上。

三、探讨进入教会与帐幕的资格。与祭司等相对应。

第1节。 ——重大问题。由闲散的好奇心、绝望、虔诚的敬畏、热切的探求者、因他人跌倒而忧心的灵魂、圣洁的信心所提出。对每一种情况给予回答。

第1节。 ——锡安子民的描写。——托马斯·波士顿的讲道集。

第1节。 ——渴望认识真正圣徒的心情,这种渴望在何种程度上是合法且有益的。

第1节。 ——神是唯一不会错误地辨别真正圣徒的鉴察者。

第2节。 ——“行事正直的人。”

一、他必须是什么样的人。他的心必须正直。一个自己弯腰驼背的人不能正直行走。

二、他必须如何行事。不可出于冲动、野心、利益、恐惧或奉承。他不应向任何一方偏斜,而应保持垂直。

三、他必须预料什么。陷阱等,会绊倒他。

四、他必须行走何处。责任之路,是他唯一能正直行走的道路。

五、他必须向何处看。向上,正直地向上看,如此他才能正直。

第2节。 ——“心里说实话。” 主题:——心中的虚假与心中的真实。

第2节(第一部分)。——锡安的子民,是正直行走的人。

第2节(中间部分)。——锡安的子民,是行义的人。

第2节(最后部分)。——锡安的子民,是说实话的人。——托马斯·波士顿著作中的四篇讲道。

第3节。 ——诽谤的恶果。它影响这里提到的三个人:背后中伤者、受害的邻居、以及接受羞辱者。

第3节。 ——“也不拿恶言加害邻舍。” 过于轻信恶言的罪。普遍的、残酷的、愚昧的、有害的、邪恶的。

第4节。 ——实际尊敬敬畏主之人的责任。称赞、尊重、帮助、效法等。

第4节。 ——以非实际品格来评估人的罪。

第4节(最后部分)。——主耶稣作为我们永不改变的保证人,他的誓言与他的伤害。

第5节。 ——敬虔之人的证据与特权。

第5节(最后部分)。——敬虔之人的坚定与安全。